镇政办发〔2015〕199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江市地名管理办法》和《镇江市城市地名总体规划》,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列开放公共广场和城市道路命名。
一、命名
江滨广场:位于东吴路与梦溪路交会处东北侧,东、北至江月路,南至东吴路,西至梦溪路,占地面积6500平方米。
二、更名
求索路:原越河街西段,西起丹徒路,东至船闸桥,长2823米,宽40米。越河街调整为,西起船闸桥,东转东南至金港大道,长5489米,宽40米。
上述地名从即日起正式使用,公安户籍、邮电通信、新闻报道、房产土地权证、社会交往等统一使用上述标准名称。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