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政发〔2017〕3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拓展完善我市“e办事”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以下简称“e办事”平台),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和透明度,便利群众办事创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打通信息孤岛,推行公开透明服务,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最大程度利企便民,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成果。
二、工作目标
将政务服务(即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实施的具有依申请实施特征的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行为)同互联网思维、信息技术、数据资源等创新要素有机结合,以“e办事”平台为载体,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整合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和业务办理等信息,通过网上大厅、办事窗口、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政务服务,不断创新政务服务内容形式,持续优化再造政府管理模式和政务服务流程。
2017年底前,全面拓展完善“e办事”平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要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覆盖全市”,将其打造成“政务服务的新窗口、信息共享的大平台、联系群众的强纽带”;2018年底前,实现“e办事”平台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推进大数据应用共享,大幅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全面实现“不进一扇门、不找任何人、办成所有事”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整合集约资源。充分利用已有基础设施、“云计算”系统、权力阳光系统、各部门政务服务系统和数据库,打通信息壁垒、整合信息资源,促进条块联通,实现政务服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
2.坚持问题导向,优化服务流程。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发,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
3.坚持协同发展,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联动,明确责任分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整体推进,做好制度衔接,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4.坚持成熟先行,有序逐步完善。在具有适当的超前性和前瞻性的规划框架下,按照“成熟一批,上线一批”的总体原则,分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确保安全稳定运行。
四、工作内容
(一)拓展完善“e办事”平台
1.加快完善“e办事”平台。以“e办事”平台为“一张网”全面整合各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提供政务服务网上一站式服务。各部门单位今后不再单独建设业务平台,已有业务平台必须主动与“e办事”平台进行融合对接,开放数据接口、打通数据壁垒(市级自建业务平台统一纳入“e办事”平台;省级以上部门自建平台暂未实现数据共享的,必须在“e办事”平台实时办理),通过“e办事”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尤其是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的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形成统一的服务入口,实行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推进“e办事”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拓展。(责任部门:市编办、市经信委、市政务服务办、市法制办、各相关部门单位)
2.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都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对于企业投资建设项目领域尚不能网上全流程办理的事项,要通过多评合一、联合审图、联合踏勘、联合验收等方式进一步优化帮办代办服务体系,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对接。句容市、镇江新区要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同步推进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打造“网上审批局”。(责任部门: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办、各相关部门单位、句容市、镇江新区)
3.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e办事”平台无缝对接。各辖市区政府要尽快完成“e办事”平台的上线工作,并注重将政务服务不断向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以及具备条件的村(居)延伸,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居)便民服务点要充分发挥贴近基层群众的优势,高效利用“e办事”平台资源,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政务服务,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责任部门:市政府办、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各辖市区)
(二)优化再造网上政务服务流程
1.规范网上服务事项。完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时更新、动态管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审核标准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认真制订配套办事指南,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各相关部门单位)
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及时推送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积极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开展网上验证核对,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各相关部门单位)
3.创新网上服务模式。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逐步形成全市一体化服务体系。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
(三)加强配套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虚实一体的服务体系。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加快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成立市“e办事”平台服务中心,全面负责“e办事”平台运行管理,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全方位的咨询、考核等工作,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实现线上线下服务无缝衔接、合一通办,形成实体与网络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市政务服务办要牵头制订平台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管理的具体办法;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e办事”平台的推进工作,各部门要成立“e办事”平台工作组,要有专人负责;各辖市区要拿出与“e办事”平台对接的工作方案,建立专门队伍负责“e办事”平台运行后的咨询、帮办、考核等工作。(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市编办、各辖市区)
2.建立健全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各部门要在门户网站、“e办事”平台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责任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各相关部门单位)
3.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加强“e办事”平台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平台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责任部门:市经信委、市政务服务办)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对建设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并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具体分管,协调督促,常抓不懈。市编办(审改办)要做好牵头协调,统筹推进“e办事”平台建设运行的各项工作;市经信委要做好“e办事”平台的安全保障等工作,确保平台稳定安全运行;市政务服务办要做好“e办事”平台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确保平台顺畅运行,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共享政务信息资源,实现本部门单位相关业务平台与“e办事”平台的融合对接(对接所需的相关费用,原则上由各相关部门单位自行承担),并积极引导群众使用“e办事”平台,不断提高“e办事”平台影响力与使用率。
2.强化考核监督。建立“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纳入机关绩效考核体系,加大考核权重,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发挥媒体监督、专家评议、第三方评估等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模拟办事、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了解服务情况,汇聚众智改进服务。不断畅通信息反馈渠道,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完善正向激励机制,对综合评价高、服务效果好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依法依规进行问责。
3.加大培训推广力度。把面向公众办事服务作为公职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一支既具备互联网思维与技能又精通政务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积极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建立交流平台,加强业务研讨,分享经验做法,共同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方便更多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务服务,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