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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201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8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2015年,句容市政府顺应形势,积极作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省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和《2015年镇江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大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法治意识,突出能力提升,注重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创新,为全市社会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政务环境。

一、贯彻落实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3月底,我市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暨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会议,按照镇江市依法行政暨行政程序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对2015年度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将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行“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列为今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点,并印发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法治政府建设日常考核细则》、《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和《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明确依法行政目标任务和序时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意识和能力

(一)常务会议学法。按照年初制定的《2015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安排,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采取常务会议会前学法的形式,市政府领导分季度分别学习了《预算法》、《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江苏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和新《环保法》。

(二)领导干部学法。严格按照《句容市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开设科级干部周末学堂,举办全市法制科长培训,力求使领导干部全都具备适用法律的能力和用法律思维来研究情况、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句容市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明确规定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15天,并作为我市法治政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近期,我市正在组织全市1092名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在线培训学习。

(四)举办业务专题培训。今年共组织各类业务专题培训5次,参训人员870多人,分别对新修订《行政诉讼法》、政府信息公开、城市管理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相关知识进行培训。

三、健全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市政府高度重视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不断健全市政府内部决策机制和程序,规范政府决策行为。出台了《句容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和《句容市2015-201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细化了决策项目和决策责任单位,行政决策审查程序实现了制度化和长效化。今年在华电二期项目和城区居民价格生活用水阶梯价格改革等一系列重大决策事项上,都严格按照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等决策程序进行,达到了群众满意、改革深入、决策科学的目的,最大限度保障了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合法性。

四、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质量

2015共审核政府各类文件和合同70余件,其中规范性文件2,审查率、合法率和报备率均达到了100%。

(一)征集民意,不断完善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贯彻执行《句容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充分听取职能部门、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布草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作为文件制定的重要考量依据。

(二)事后评估,努力提高规范性文件执行效率。对《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瓶装燃气管理办法》和《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开展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对政策进行动态调整,确保这些政策便民高效。

(三)上下联动,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句容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的规定,2012年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即将到期,经研究,我市决定对《句容市基本社会医疗保障意外伤害报销及先行支付暂行办法》、《句容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等8个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延长五年,并对外公布。

五、深化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

(一)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按照要求,今年我市着力推进政府机构改革调整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委、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改革已顺利完成,人员全部到位。

(二)开展简政放权工作

按照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清理原则,今年我市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改革工作。截至日前,我市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公报,向社会公众公布了行政审批清单、行政处罚清单、行政强制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其他七大类行政权力清单和市级财政民生项目清单六大类行政权力清单,清单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做到服务指南、办理流程和办理结果全公开,有效保障了行政权力的阳光透明,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三)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

1、开展城管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综合评估。为进一步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我市历时3个月时间通过跟踪调研、问卷调查、提交自查报告、现场查看,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政协代表发表意见等方法,分别就城管执法局、公安局、规划局、环保局等8个部门的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为理顺城管体制、解决部门衔接等问题提供了重要抓手。

2、推进城管综合执法全面延伸。我市城管相对集中处罚权起步较晚,2013年组建城管执法局,2014年完成向8个乡镇的延伸工作,在此基础上,今年我市城管综合执法改革在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完成全覆盖。截至目前,我市成立了12支乡镇执法中队(8个镇、1个街道、3个管委会),城市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在乡镇已全面推进到位,乡镇执法中队与市城管局做到制度统一、标配统一,为加强镇村行政执法、促进城乡一体化建设、改善乡镇的整体形象和投资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

为更好践行“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制定出台了《句容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定期召开“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强化各方联动,保障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顺利衔接,提高了联动办案和打击违法犯罪的力度。今年我市已经组织召开了3次“两法衔接”推进会,市检察院、公安局与行政执法单位共同进行案件探讨,研究问题对策,加强了各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截止目前,共移送案件26起,其中骗取补贴11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7起,安全生产3起,市场监管3起,土地违法2起。

   六、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我市以保证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为着力点,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四个统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制定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为加强执法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出台了《句容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执法证申领和监管作了严格规定,严把资格准入和年度审验关,对编外领证、违规执法和年度审验不合格人员进行坚决清理。年初我市对全市1169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注册考试,对考试未通过的170名执法人员证件进行注销;429日对新申领执法证的93名人员进行了资格考试,将成绩作为获取执法资格的唯一敲门砖,不但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治水平,还增强了他们对手中权力的敬畏感。

(二)落实考核考评制度

每年年初,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序时进度,印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和《法治政府建设日常考核细则》。按季度进行日常考核通报,并在网站公示,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使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呼应,保障各项阶段性目标的顺利完成。同时,畅通12345等监督举报渠道,让老百姓监督政府,请群众给政府打分,从而督促各单位积极作为,提高行政效能。

(三)强化执法专项检查

1、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为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法制办联合纪委监察局组成专门检查组,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对责任单位的抽查督查,及时反馈问题要求整改,并组织后续暗访跟踪,保证问题的切实解决,有效保障了相关法律法规在我市的规范高效运行。

2、重大行政处罚备案专项检查。印发了《关于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了句容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办法,并实施重大行政处罚半年统计报表制度。截至目前,全市各部门(除公安以外)共备案重大行政处罚27件。对备案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一案一审,检查行政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规范,对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调整了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对全市31家执法部门报送的63本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类案卷进行评查。案卷评查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对每本案卷存在的问题逐一反馈,并将评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促使执法部门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4、行政指导情况监督检查。印发了《关于对行政指导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要求按季度上报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并纳入日常考核通报范围。

七、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工作

(一)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我市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在防范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成立由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和案审会,确保行政复议案件合法公正。截止目前,我市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6件,审结25件,其中维持10件、经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审理14件,责令履行1件,另有1件还在审理中。共召开10次案审会讨论案件易发多发的工伤认定、行政处罚等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委员会共书面审理10件复议案件,通过多方的参与论证,行政争议得到了最优化的解决。

(二)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制度

我市严格执行事前通知、事中督促、事后监督制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准时出庭应诉和参加行政复议案件听证会。今年共收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39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时出庭38件,对唯一未按时出庭应诉的单位进行了全市通报;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案件3件,全部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不断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

以规范化建设为有效抓手和突破口,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调解各环节的工作程序、时限和要求,统一行政调解法律文书,保证行政调解工作统一有序、科学规范,努力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行政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目前已经实现行政调解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台账资料更加齐全、立卷管理更加规范。今年我市共受理行政调解案件7531件,办结7385件,调解率98.06%,办案调解、和解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八、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政府法治建设工作。法制办为具体办事机构,各部门也建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二)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市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了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年编制三期政府公报,并在省、市媒体上广泛宣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特色工作,促使法制观念更加深入人心。新华日报、江苏法制报、镇江电视台、镇江日报分别以《句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受“焦点访谈”关注》、《执法敢担当有权不任性》、《句容法治政府建设释放发展活力》、《句容出台六大措施护航法治建设》、《依法行政优化环境百姓赞》为题,从不同角度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做法进行专题报道。同时还在《句容快报》上开辟专栏介绍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今年制作各类法制宣传板块21块,在3处大型户外广告阵地设置“加强复议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宣传牌。925日开通政府法制网站,112日开通“句容微法制”微信公众平台,全方位地向广大群众展示我市加强法治建设的姿态,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氛围。全年有3篇法制建设理论文章获省、镇江市表彰。

(四)重组政府法律顾问团。今年年初重新组建了新一届政府法律顾问团,聘请4名法学专家、教授和8名知名律师担任我市政府法律顾问,作为政府法制机构力量的重要补充。制定了《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句容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暂行办法》。法律顾问不仅仅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而且从多角度、全方位介入政府的日常工作,邀请法律顾问参与市长办公会议、信访接待、重大行政决策、政府重大投融资项目论证、商务谈判和重大商务合同的审核,充分了解决策动因和目的,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咨询、论证意见,形成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的风险防范机制。组建至今,法律顾问已参与长宁化工企业关闭、赤山湖整体开发PPP项目、北部新城开发、开发区招商引资、人才经费协议等重大决策事项和重大执法事项50多件,其中共审查合同金额达200多亿,处理重大信访案件5件,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19件,起草审核文件19件,充分保障了市政府的合法权益。

九、存在问题、对策建议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2015年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有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平稳发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基层法制机构力量相对薄弱;执法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的机制还有待完善。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以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在镇江讲话精神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意见》为依据,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将以在完成年度各项工作计划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两法衔接”运行机制。制定并组织学习“两法衔接”案件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对各领域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能涉嫌犯罪的行政执法事项尽快进行梳理,会同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制定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明确规定各单位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职责和移送程序,督促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的移送程序和时间节点规范案件移送工作。同时,加快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尽早实现行政与司法执法案源信息、执法动态信息、执法档案信息共享。

(二)完善法律顾问管理机制。定期召开政府法律顾问会议,研讨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智囊”和“参谋”的作用,为我市做好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大智力支撑。督促指导各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以及各部门建立各自的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市、镇(街道、管委会)两级政府法律顾问体系。

(三)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依法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事项和量化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专家在政府决策前咨询、决策中论证和执行结果评估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四)积极探索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严格实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我办将积极探索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及其晋级实行等级管理。对执法资格的评定和管理按照基础执法和专业岗位执法资格相结合的等级管理制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规定执法资格可以“能上能下”,不仅可以晋级,也可以降级,以坚决纠正在执法中以权谋私等各种不正之风,对循私枉法、欺压百姓的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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