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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制办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14-06-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以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先导区为目标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发展

 

镇江市政府法制办

 

今年上半年,我市按照省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构建法治政府建设先导区目标,深化法治政府基础建设工作,深化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深化政府法制渠道化解社会矛盾争议工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工作,推进开放性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工作,推进行政指导规范化工作,推进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工作,为加快我市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

1.审核出台了《镇江市城乡供水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镇江市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办法》、《镇江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等4件事关城市建设、民生保障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2.印发了《市法制办关于做好2014年市级机关绩效管理作风效能类考核相关工作的通知》,为我办直接负责的8项、参与的2项市级作风效能类考核内容提供了具体的评分标准。

3.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主题活动。拟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镇江市行政执法人员行为准则》、《镇江市行政执法绩效调研评估办法》和《关于推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意见》等四项规范行政执法方面的制度措施。

4.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使特邀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更加明晰,制定出台了《镇江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

5.积极参与全市三查三到位服务企业活动,制定出台了《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涉企乱检查、乱罚款专项监督检查方案》,将行政执法部门涉企乱检查、乱罚款方面的问题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

(二)亮点特色方面

1.进一步扩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度。将公众参与贯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积极引导和规范公众有序参与。通过开放式征求意见和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并把召开专家论证会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核的必经程序,广泛深入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2.大力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创新。为进一步倡导和鼓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创新实践,年初,我办印发了《关于明确2014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创新项目的通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采取多种措施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等10个涉及相关辖市区和市级机关部门的创新项目。6月份,我办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年度法制工作创新项目实施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做好阶段总结,同时加强跟踪指导,确保创新项目得到全面推进与组织实施,结出丰硕成果。

3.举行行政执法证颁发宣誓仪式。年初,我办在市会议中心举办了2014版行政执法证颁发宣誓仪式,全市15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代表和相关部门领导面对国旗进行了庄严宣誓。此举将进一步增强全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观念,强化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和服务意识。

4.聘任新一届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民主监督作用,市法制办从市人大、政协、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院校、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社会各界聘请了18名相关人员担任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定了《镇江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暂行办法》,召开座谈会并向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着力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质效。

5.有序推进阳光复议、法制惠民工程。6月份,在全市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阳光复议、法制惠民,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实施意见》、《镇江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暂行办法》、《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工作规程》、《关于开通“镇江阳光复议”微信公众平台的工作方案》等4个文件,多措并举,努力打造“阳光复议、法制惠民”的新形象。目前,该项工作已在网上实现三公开

6.在电台开辟“政府法制时空”专题栏目。为了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举措,进一步扩大广大市民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年初,我办与镇江文广集团广播管理中心联合在新闻广播(调频104兆赫)中开办了“政府法制时空”专栏。节目采取新闻专题+有奖竞猜的形式,每周二在新闻频率早间黄金板块中播出。专栏以消息、特写、通讯为主,在全面报道法治建设各项工作的同时,突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423日,我办领导与各处室负责人还应邀走进镇江新闻广播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介绍市法制办的主要工作职责及当前工作重点,面对面与听众、网友进行互动交流,并现场回答市民的提问,听取他们对政府法制工作的建议与意见,市民对此反响热烈,积极参与,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7.组织对2013年新上岗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廉政知识考试。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共同举行了2013年新上岗县处级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廉政知识考试暨集体谈话会,全市100余名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了考试。

8.开展政府法制系统每月一次集中专题学习活动。为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从去年开始,我办创新开展了每月集中学法活动。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每月一次集中学法活动改为每月一次集中专题学习活动,年初制定了学习计划,全年共安排了十个专题的学习内容。下发了学习通知,人员范围扩大至辖市区及市级机关部门,如430日我办在工商局举办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专题讲座,全市120余人参加了集中学习,目前已按计划开展了4次集中学习活动。

二、基本做法

(一)进一步深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初,我办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法制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去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任务。上半年,着重抓好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组织协调。认真实施《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按序时进度推进法治政府基础建设,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同时,加大保障力度,夯实工作基础,推动了辖市区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使原先机构人员力量较为薄弱的京口区、镇江新区和刚成立的三山景区得到了加强。二是强化示范单位建设。组织实施了20142015年度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工作,全市共有46个单位被确认命名为20142015年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三是强化法制教育培训。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并常态化,制定了《镇江市2014年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今年共安排了4个方面的集中专题学习内容, 5月份,已在市政府常务会议上集中学习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此外,以纪念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为契机,举办了主题征文、出版依法行政文件汇编等系列主题活动。

(二)着力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一是优化了规范性文件立项机制。拟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向社会公开征集2014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与申请项目部门充分沟通,并征求市政府领导意见。在此基础上,以政府办名义公布了2014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二是扩大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公众参与度。将公众参与贯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全过程,积极引导、规范公众参与。三是优化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充分利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法制监督平台审查各辖市区、市级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4件,并注重将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审查重点。四是做好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查工作,依法对各部门报送的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五是落实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参与市拆迁办对《镇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后评估工作。六是建立健全了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修订了《镇江市政府依法行政法制专家库管理办法》,同时拟定了专家人选。

(三)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行政权力网上透明运行机制得到深化。加强行政权力库的动态调整,做好法制监督平台的升级改造工作项目,要求市级部门将行政权力事项录入行政权力库中,确保6月份新系统上线运行。二是做好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工作。配合市编办,加大力度清理压减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调整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三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会同市监察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对辖市区行政审批工作情况、市下放权力的承接行使等情况以及市级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后的指导、监督和规范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加大对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审查工作。目前,共受理部门报送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170件,对审查中发现的8个方面存在的问题,分别责成相关部门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化解行政争议与社会矛盾。上半年,我办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0件,受理17件,已审结11件;办理省政府受理涉及我市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9件;办理信访答复事项2件。按照省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在原有行政复议听证室基础上,投入20多万元进行改造,现已建成符合规定要求、全省一流的规范化行政复议听证室。积极推动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工作,对3起案件实施了听证审理,行政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达100%。积极开展了政府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目前已对7份政府签订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五)积极开展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编发《市政府公报》2期、《政府法制简报》6期。被国务院法制办、省政府法制办以及市级刊物和新闻媒体采用政府法制信息60余篇。认真做好我办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通过镇江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采编各地各部门报送的政府法制信息109篇,积极营造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办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好全市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争取在六个方面有新作为:一是围绕法治助推改革,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公布行政权力清单,转变政府职能方面有新作为;二是围绕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在推进开放立法民主立法专家立法等方面有新作为;三是围绕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在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压缩自由裁量空间,探索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等方面有新作为;四是围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争议,通过推行开门办案专家办案,探索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行政复议决定、实行行政复议受案点基层全覆盖等,在打造阳光复议、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方面有新作为;五是围绕促进政府运行依法规范,在为政府涉法事务提供服务当好参谋方面有新作为;六是围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在促进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和深化法治培训方面有新作为。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继续大力深化法治政府基础建设。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按序时进度,抓好《镇江市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各项工作的落实。二是强化工作考评。修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做到三减、三突出:减考评对象(减为有行政权力的部门)、减考评环节、减考评内容(主要为缩减台帐资料,推行建立电子台帐),突出重点工作推进、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社会满意度评价。三是强化宣传培训。全面深入、广泛开展国务院《纲要》颁布实施10周年纪念活动,向全市人民展示近十年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成果,让大家了解、关注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扩大社会知晓率和满意度。

(二)继续强化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年度计划安排,继续抓好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相关内容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机关事物管理条例》等三个专题的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活动。组织一次全市领导干部政府法制专题培训班。继续组织好政府新任命的县处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三)继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执行《镇江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机制,探索建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积极开展政府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充分的法律意见。做好市地税局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信息化建设系统在全市的推广工作。

(四)继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认真执行《镇江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审核出台《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镇江市营业性演出管理办法》、《镇江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召开《镇江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听证会。做好政府法制专家咨询委员会组建工作。建立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将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内容及时更新上网,方便公众检索。

(五)继续推行行政体制改革。一是积极参与简政放权和行政审批工作。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做好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三是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执法主体资格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与重新确认工作。四是加强对句容市推进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乡镇(园区)综合执法和市交通运输、文广新、农委、环保部门推进部门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创新项目推进工作。五是依据《镇江市行政执法绩效评估考核办法》,组织对市住建、交通运输、水利、文广新、卫生、食药监、国税、地税、规划、农委等10个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工作。

(六)继续推广行政指导工作。制定完善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程序规定、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和评估办法等工作制度。重点培育行政指导工作典型,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或座谈会,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依据《镇江市行政指导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组织对各地、各部门行政指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使行政指导工作成为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益补充。

(七)继续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一是按照年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好《清洁生产促进法》涉及环境保护方面等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二是召开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经验交流研讨会,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三是加强对市级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进行网上备案审查工作。四是组织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进行评查。五是组织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试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警示违法行为,约束执法者,充分保障企业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六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机关作风效能类考核日常考核工作。

(八)继续妥善处理和化解行政争议与社会矛盾。一是全面抓好阳光复议,法制惠民,着力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工作落实。对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内容和格式进行规范,做好网上新开通的行政复议微信平台相关工作,在丹阳市、丹徒区、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开展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试点工作,在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全面推行说理式行政复议决定书工作,力争年底前全市所有行政复议决定书做到网上公开。二是认真做好参加全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析的准备工作,力争继续取得优异成绩。三是加强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择机开展行政调解规范化建设检查,增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成效,同时推动行政调解司法确认立卷归档工作。四是继续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与市中级法院加强沟通协调,选取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召开庭审观摩会,提高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质量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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