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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2017年3季度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7-10-16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一、基本工作情况

1.行政调解情况:3季度行政调解申请5995件、办结4887件,同比分别增长3.65%16.49%,环比分别下降1.69%5.95%

2.行政调解类型:3季度行政调解行政类案件605件,同比下降15.74%,环比增长35.35%;民事类5390件,同比增长6.39%,环比下降4.62%;调解形式:申请调解5104件,同比增长1.05%,环比下降5.06%;主动调解502件,同比下降26.72%,环比下降13.15%;其他389件,同比增长710.42%,环比增长170.14%

3.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为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分析研判的全面性、针对性和前瞻性,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我市建立健全了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由市政法委综治办每月组织召开全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例会。

915日,市综治办组织召开全市系列平安创建牵头单位联络员会议,全市15个系列平安创建牵头单位联络员参加了会议。会上,各联络员汇报了上一阶段平安创建的开展情况,交流了下一步工作打算。市综治办充分肯定了系列平安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也分析了目前存在的短板问题,并要求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创建职责,深入开展系列创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镇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市消协创新消费维权方式,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打造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互联网+消费维权智慧315消费维权平台,开辟更加便捷、高效的消费维权渠道,开创了镇江消费维权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还设立了消费纠纷仲裁庭、法律支持中心,推出消费者行政申诉接诉机关联合办公制度,贯通了和解、投诉、申诉、仲裁、起诉五条维权途径,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服务,成为镇江消协在全省独创的亮点。

二、主要纠纷及突出问题

1.主要矛盾纠纷类型:3季度,我市行政调解行政类案件为605,占行政调解总数的10.09%。民事类案件为5390件,占行政调解总数的89.91%。主要包括交通事故2187件,占40.58%;劳动争议186件,占3.45%;价格纠9件,占0.17%;医患纠纷12件,占0.22%;消费纠纷1670件,占30.98%;版权纠纷1件,占0.02%;其他1325件,占24.58%

2.主要问题:所办行政调解案件中,交通事故、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等民事类占很大比例,而行政类案件件数很少,但往往涉及群体性案件,多是征地补偿安置或者土地确权类案件,调解的难度相对较大。

3.行政执法风险点和行政复议案件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目前行政执法产生的矛盾主要是城市规划管理和农村无证或超面积建房。在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中,发现特别是对违法建设的查处,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时更需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控制执法风险。

4.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发生情况:

三、意见建议

1.加大宣传,提高全社会对行政调解制度的认知。为使行政调解发挥更大的作用,充分实现其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制度价值,就必须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将行政调解相对于诉讼的经济、便捷、权威、专业等特点在群众中广而告之,对当事人产生吸引力,对社会公众产生亲和力。

2.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在日常调解过程中,哪些案件属于行政调解、哪些案件属于人民调解还区分不清,在统计数据时,人民调解的数据行政调解也统计,或者干脆就把人民调解当成行政调解来统计的情况仍然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复统计现象。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行政调解的范围,以区别于人民调解。

3.制定统一的行政调解法律法规。目前行政调解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也没有具体的行政调解程序以及行政调解书的法律效力如何等,导致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没有相关的程序遵循,各个部门各个做法,应尽快制定统一的行政调解法律规范,便于操作。

4.建立完善与工作相适应的行政调解队伍。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市场经济条件下,矛盾纠纷增多,难度增大,对从事新时期行政调解工作的调解员的法律与业务素质也提出了更高更新要求,建议将行政调解员的培训纳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计划,实行资格认证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行政调解先进集体和工作能手评比命名活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

5.争取支持,完善体制机制。各级政府法制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行政调解工作的了解、重视与支持,逐步建立健全各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财、物的投入,为行政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鉴于行政调解员兼职情况较普遍之实情,建议对行政调解员实行个案奖励,提高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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