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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成为镇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发布时间:2017-01-20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   浏览次数:

夏锦文

   
     
法治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核心标志,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数。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不断深化的形势下,地区核心竞争力已经从地缘和区位优势、资源要素集聚逐渐发展为人文精神、法治文化、社会治理、生态环境等社会软实力的综合体系。其中,社会制度、人文环境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延展性需要融合更多的法治元素,而人才、科技、自然环境等硬实力的提升,也有赖于法律制度的保障与支撑。世界银行的报告多次指出,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具有良好的法治环境。稳定的法治秩序,诚信的市场环境,公正的司法体系,自觉守法的社会公众,既是看得见的软实力,更是可以转化为未来生产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硬实力。我们必须认识到,法治对于优化社会环境、提升文明程度、推进转型发展、增强地区综合竞争力具有战略性意义,是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志。

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把法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上来推进。当前,镇江的转型发展进入新的阶段,迫切需要全面厉行法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我们要认真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从四个全面”“五大发展”“强富美高的大格局出发,围绕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更高水平推进法治镇江建设,真正实现从过程先行水平领先,让法治成为镇江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科学立法增强镇江核心竞争力。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发挥法治的核心竞争力作用,必须强化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作用,确保改革和发展于法有据,提升法治品格,为加快建设法治镇江奠定良好制度基础。要加强党对地方立法工作的领导,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的立法机制;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工作,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立足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生态领先、特色发展战略路径,运用好地方立法权,尤其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公平开放竞争有序的法治化市场环境,形成与镇江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立法制规体系;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立法项目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机制,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确保地方立法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更好地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精细立法和特色立法。

严格执法提升镇江核心竞争力。规范高效的执法体系,公正透明的政府治理环境,能够很大程度上提升地区的核心竞争力。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的核心在于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推进行政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完善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改革发展、推动民生改善、维护社会公正,依法协调处理各种利益问题,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同时,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干预,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把政府工作重心转移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提升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公正司法保障镇江核心竞争力。公正的司法体系,对于一个地区的转型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作用。一个公正且具有公信力的司法制度,既是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元素,又保障和助推着区域法治的整体发展。司法可以为所有社会主体参与市场活动提供平等的法律保护,通过审理各种案件来规范和矫正各种违法行为,保障公平竞争和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秩序和市场环境。就法律实施而言,司法是保障法律公正的最后一道关口,如果一个社会没有了公正司法,那么这个社会也就没有公平正义可言。

保障公正司法,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以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省级统管为重点,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要不断优化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司法权力的环境和条件,为司法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创造条件,排除障碍因素;要大力推动司法去行政化、司法规范化、司法公开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和效率。

全民守法涵养镇江核心竞争力。全民守法、尊崇法治,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更是地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形成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积极向上的法治精神和文化,会极大地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地区发展核心竞争力。

要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宣传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社会特别是公职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注重法律知识普及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真正有效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或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加强法治文化平台载体建设,增强普法教育的现场感、互动性和体验度,着力提高普法教育的实际效果;注重典型人物的模范践行、示范引领,构建多层次的传播载体,对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旨要义、微观实践进行现身说法,为涵养地区核心竞争力提供全方位的社会文化支持。
   (作者为中共镇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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