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改革试点工作,6月20日下午,市法制办在市政务服务办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改革试点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
市法制办主任薛国荣、副主任朱海出席了会议,市编办(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办和6个试点市级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处长参加了座谈会。
会上,首先由朱海介绍了《镇江市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的起草背景、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其后,各参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针对《意见》做了交流发言。在认真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后,薛国荣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自由裁量权改革试点工作是上级有要求、改革有需求,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势在必行;二是要明确改革内容。改革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在法制框架内试点,与上位法不抵触、不突破,要坚持利民便民,提高审批效率,要坚持规范有痕,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坚持公平公开,实行“阳光审批”;三是要明确工作重点。要做好审批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细化量化审查标准,规范现场踏勘环节,要科学设定审批权限,有序有效推进改革试点工作。